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专业保洁、清洗、消毒服务;建筑物清洁服务;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;工业工程设计服务;市政设施管理;信息系统集成服务;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;新材料技术研发;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;劳务服务(不含劳务派遣);生态环境材料销售;电子专用设备销售;机械电气设备销售;电气设备销售;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;智能机器人的研发;环保咨询服务;市场营销策划;企业管理咨询;会议及展览服务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平面设计;品牌管理;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;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;日用杂品销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)